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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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概况

2013年,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牵头高校,延安大学、宝鸡文理学院、陕西理工大学、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协同单位,联合我省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共同组建。协同单位签署了《共建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框架协议》,讨论通过了《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章程》,宣告中心正式成立。

2017年,中心开始招收研究生,成为协同研究的重要纽带。

2021年,中心被陕西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类型为:区域发展类。
















二、协同机构

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牵头高校,延安大学、宝鸡文理学院、陕西理工大学、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协同单位,联合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等单位,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协同性质

1

陕西师范大学

牵头单位

2

延安大学

协同单位

3

宝鸡文理学院

协同单位

4

陕西理工大学

协同单位

5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协同单位

6

西安文理学院

参与单位

7

咸阳师范学院

参与单位

8

渭南师范学院

参与单位

9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参与单位

10

榆林学院

参与单位

11

安康学院

参与单位

12

商洛学院

参与单位

13

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参与单位

14

西安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

15

渭南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

16

宝鸡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

17

延安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

18

汉中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

19

汉阴县教育局

参与单位

20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参与单位

21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参与单位

22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

参与单位

23

西安市铁一中

参与单位

24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参与单位

25

西安中学

参与单位

26

陕西省宝鸡市虢镇中学

参与单位

27

陕西省汉阴县汉阴中学

参与单位

28

陕西省西乡县第二中学

参与单位

29

陕西省山阳中学

参与单位

30

陕西省洛南中学

参与单位

31

陕西旬邑中学

参与单位

32

陕西陇县中学

参与单位

33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参与单位

34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

参与单位

三、组织架构

中心理事会为重大事项决策机构,专家委员会为最高学术决策机构。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建立了科研、人事等六个方面的管理制度。中心围绕“一个核心、三大目标、五大任务、十项工作”,组建了10个创新研究团队,开展教师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栗洪武教授、袁书卷教授。骨干成员:西北师范大学李瑾瑜教授,延安大学李卫东教授,宝鸡文理学院茹宗志教授等。

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团队。首席专家龙宝新教授、胡俊生教授。骨干成员有:北京师范大学朱旭东教授,宝鸡文理学院孙新教授,陕西理工大学董文军教授等。

教师教育理论创新团队。首席专家陈鹏教授、陆根书教授。骨干成员有:北京师范大学朱旭东教授,延安大学李军靠教授,宝鸡文理学院胡少明副教授,陕西学前教育学院何善平教授,陕西师范大学龙宝新教授等。

教师教育国际化研究团队。首席专家陈晓端教授、李延平教授。骨干成员有:陕西师范大学袁利平教授,宝鸡文理学院刘芳副教授,陕西理工大学南瑞讲师等。

中小学教师培训与服务创新团队。首席专家薛东前教授、王彬武处长。骨干成员有:西北师范大学刘旭东教授,延安大学孙刚成副教授,宝鸡文理学院侯耀先教授等,陕西理工大学龙英艳讲师等。

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团队。首席专家傅钢善教授、张举范研究员。骨干成员有:延安大学王长江副教授,宝鸡文理学院赵天绪教授,陕西理工大学郭天印教授等。

中小学师生心理发展与教育研究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王振宏教授。骨干成员有:陕西师范大学王勇慧教授,延安大学石梅副教授,宝鸡文理学院罗增让教授、周喜华副教授,陕西理工大学袁书卷教授等。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评价与提升研究创新团队。首席专家游旭群教授、王富平教授。骨干成员有:延安大学魏继宗副教授,宝鸡文理学院杨科正教授,陕西理工大学蔡美云教授等。

教师管理体制问题研究团队。首席专家司晓宏教授、杨晓研研究员。骨干成员有:西安市教育局李颖科,渭南市教育局局长党福奎特级教师,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冯东,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王永智,陕西省山阳中学副校长仰孝升,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校长侯西科,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园长张文芳等。

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研究团队。首席专家胡卫平教授。骨干成员有:陕西理工大学王琦副教授、刘存芳副教授,汉中市教育局局长王永安,汉阴县教育局局长、汉阴中学校长胡世宝等。

四、中心运行

中心组织与管理模式,是在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心的组织管理以理事会为重大发展事项决策机构,以专家委员会为最高学术决策结构,以中心主任为执行负责人。

1.中心理事会

作为重大发展事项的决策机构,具体行使的职权有:修订中心章程;审议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审议中心联席主任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中心开放课题;制定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决定吸收新的高校加入协同创新中心;决定其他须由理事会决定的中心重大事项。

中心理事会由15人组成,陕西师范大学委派4人,延安大学、宝鸡文理学院、陕西理工大学、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各委派2人,其他协同单位代表3人担任。理事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应委托一位副理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理事会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全体理事;因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理事会,也可采取通讯方式议决有关工作事项。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含)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2.中心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作为中心最高学术决策机构,具体行使的职权有:审议中心科学研究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审议中心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计划;对协同高校互聘师资及外聘师资的学术能力进行评价;协调国内外学术合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其他须由专家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专家委员会由15人组成,委员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声誉,由协同单位推荐,理事会聘任,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

专家委员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委托一位副主任主持;召开专家委员会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专家委员会,也可采取通讯方式议决有关事项。专家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含)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中心和分中心主任负责制

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心具有独立的人事权、事务权和财务权,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各项工作。

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由理事会任命。牵头单位推荐主任人选,副主任由协同单位协商产生。分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主任由承建单位推荐,副主任由协同单位协商产生,中心主任聘任。

4.首席专家及科研团队制度

中心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专家委员会遴选,中心主任聘任。首席专家对其科研团队的管理具有自主权。每个团队至少应有1/4以上成员来自其他单位,所有人员人事关系仍隶属原单位。

科研团队由首席专家按照中心管理制度和相关程序,负责设置团队岗位,推荐骨干成员,聘任一般成员。团队骨干成员由专家委员会评审后,由中心主任聘任。

五、主要业绩

中心组建以来,凝练了学科方向,组建了研究团队,实施了卓越教师培养改革,开展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活动。完成了“985”国家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承担了国家教师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国家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教师教育精品资源课程研发、陕西省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等,建成了国家级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师教育)MOOC中心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28项,发表高层次论文51篇;与中小学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实施教师教育人才模式创新;与境外院校开展了学生交流和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