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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21]7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017级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予以肄业。现将学部准予肄业的2017级研究生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6月18日-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供书面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2017级研究生肄业名单.pdf
联系人:樊贞
邮箱:jyxb@snnu.edu.cn
教育学部
2023年6月18日